7-11》統一發票中獎獎金加碼》110/01/01~06/30

7-11🏪統一發票中獎獎金加碼🏪110/01/01~06/30

統一發票中獎獎金,兌換7-ELEVEN商品加碼10%,儲值餘額卡/icash2.0加碼5%回饋!

兌換商品含菸品則無加碼,單筆消費需購足下列金額始享加碼回饋

【中獎發票六獎200元】
換商品加碼10%:兌換7-ELEVEN商品,可買220元商品
儲值餘額卡加碼5%:送10元儲值金(=210元)
儲值icash2.0加碼5%:加贈OPEN POINT 10點(價值10元)

【雲端發票專屬獎500元】(需代扣2元印花稅)
換商品加碼10%:兌換7-ELEVEN商品,可買548元商品
儲值餘額卡加碼5%:送25元儲值金(=523元)
儲值icash2.0加碼5%:加贈OPEN POINT 25點(價值25元)

【中獎發票五獎1000元】(需代扣4元印花稅)
換商品加碼10%:兌換7-ELEVEN商品,可買1,096元商品
儲值餘額卡加碼5%:送50元儲值金(=1,046元)
儲值icash2.0加碼5%:加贈OPEN POINT 50點(價值50元)

注意事項
1.自2021/01/01起至06/30止,持統一發票第五、六獎,及500元雲端發票專屬獎之中獎發票(需尚在領獎期限內),可在本公司台灣地區門市兌換等值商品(不找零),或與其他支付工具併同支付門市商品金額,或兌換等額餘額卡/icash2.0/icash Pay電子支付帳戶/悠遊卡/一卡通儲值金(不找零),或兌換等額現金(限09:00~23:00)。

2.五獎(1000元)中獎發票需代扣4元印花稅、500元雲端發票專屬獎需代扣2元印花稅,上述金額將於獎金中內進行扣除。

3.活動期間內,發票獎金全額限兌換門市商品/icash2.0儲值金/餘額卡儲值金時,始享有優惠:
(1) 兌換門市等值商品時,a. 以當筆交易最終結帳金額為準,當筆交易最多可兌換中獎發票獎金加碼10%後之等值商品,中獎發票獎金如需扣稅者,則以稅額扣除前之發票中獎金額加計10%作為加碼之總額,惟兌換商品時,需以扣除稅額後之金額進行(例如您有中200元發票,消費金額超過220元,立折20元;中500元發票,消費金額超過548元,立折50元;中1,000元發票,消費金額超過1,096元,立折100元)。 b. 菸品不納入中獎發票兌換門市等值商品加碼活動金額之計算,然菸品仍可作為中獎發票兌換之商品,也就是兌換商品中如有菸品,該筆中獎發票就無法享有加碼。 c. 兌換門市等值商品時,請將發票中獎獎金數額一次兌換完畢,發票中獎獎金數額(含加碼後之金額)如有不足者,請搭配門市可接受的支付工具支付餘額。持中獎發票兌換門市等值商品時,恕無法支付代收/代售等不開立發票之商品/服務。中獎發票與其他支付工具合併支付商品金額時,其他支付工具如有優惠活動,中獎發票獎金(含加碼金額)數額不列入該支付工具之滿額贈、滿額折、加贈OPEN POINT點數之優惠活動金額計算。
(2) 發票中獎獎金全額儲值餘額卡時,可享餘額卡加碼儲值金。六獎發票送10元儲值金、500元雲端發票專屬獎送25元儲值金、五獎發票送50元儲值金。餘額卡適用於本公司台灣地區門市,可支付門市內開立統一發票之商品/服務,恕無法支付代收/代售等不開立發票之商品/服務、不可兌換現金及依法不提供使用餘額卡購買菸品之服務。
(3) 中獎發票獎金全額儲值icash2.0時,可享icash2.0加碼OPEN POINT點數。六獎發票送10點、500元雲端發票專屬獎送25點、五獎發票送50點。

4.中獎發票兌獎相關問題,請洽財金客服(02)412-8282。餘額卡相關問題,請洽餘額卡客服0800-886-711。 icash2.0/icash Pay電子支付帳戶相關問題,請洽愛金卡客服0800-233-888。悠遊卡相關問題,請洽悠遊卡客服(02)412-8880。一卡通相關問題,請洽一卡通客服(07)791-2000。本公司保留隨時終止、取消、變更活動與換贈品之權利,本活動若有任何變動(包含但不限於活動期間、活動內容等),悉依本公司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,若有其他未盡事宜者亦同。參加本活動即表示同意接受本活動條款。如有調整,本公司將於門市張貼POP方式進行公告,且本活動不得與門市其他優惠同時併行。

7-11 🏪DM、促銷目錄、優惠內容🏪《前往7-11官網》《7-11臉書》※7-11 保有隨時調整活動期間、各項優惠內容及終止活動之權利 ※

7-11 🏪DM、促銷目錄、優惠內容🏪《前往7-11官網》《7-11臉書》※7-11 保有隨時調整活動期間、各項優惠內容及終止活動之權利 ※

發表迴響

探索更多來自 台灣優惠券大全 的內容

立即訂閱即可持續閱讀,還能取得所有封存文章。

Continue reading